2019—B0040 昌黎县2019年面向全国高等院校 为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聘编外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19-03-26 浏览次数:0次
?xml:namespace>
招聘宣讲会
发布机构: | 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办 | 主办方: | 昌黎县教育局 |
举办日期: | 2019-03-27 | 具体时间: | 19:00-21:00 |
举办地点: | 河北师范大学 | 详细地址: | 公教楼D101 |
投递邮箱: | 招聘会来源: | 河北师范大学 |
企业简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国内和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国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及医学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招聘。
二、招聘指标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历史 | 地理 | 信息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机械 | 汽修 | 医学类(临床或护理) | 合计 |
一中 | 1 | 1 | 1 | 1 | 1 | 1 | 6 | |||||||
二中 | 3 | 1 | 2 | 6 | ||||||||||
六中 | 2 | 2 | 1 | 5 | ||||||||||
职中 | 1 | 1 | 1 | 2 | 5 | |||||||||
卫校 | 4 | 4 | ||||||||||||
合计 | 4 | 1 | 3 | 1 | 1 | 1 | 1 | 4 | 1 | 2 | 1 | 2 | 4 | 26 |
三、应聘条件
要求应聘考生在校学习成绩优秀,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4.教师资格具有对应或高于所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职业学校专业类教师,其教师资格可放宽到入职后三年内取得);
5.学历要求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致。其中应聘一中、二中的要求学历为一本以上(研究生学历其本科须为二本及以上);应聘六中、职中、卫校的要求学历为二本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可放宽到三本)。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未结案的;
4.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须知
参考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成绩单和简历到指定考试场地报名,填写报名表一式一份。
五、考试程序
考试定于3月27日(周三)进行。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选拔。面试分三个环节:一是个人简介;二是命题试讲;三是现场答疑。试讲题目由评委组共同制定,考生按学科岗位分组进行,时间为8-10分钟。
六、评分及录取原则
由县人社局、教育体育局和相关学校教师组成评委组,评委组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应聘学生的考试和评分工作。各学科按参聘学生面试成绩及本学科招聘指标确定人选。入选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
县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七、考察与体检
通过考试入选的人员,由县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在校学习成绩,是否有违法违纪现象和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
入选人员在上岗前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人事档案由昌黎县劳动力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参照我县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养老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照在编教师标准缴纳。教师职称评聘参照省人事厅《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执行。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