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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重审宋词“剽窃”唐诗案

发布时间:2019-05-05   浏览次数:0

主讲人:钟振振教授

活动时间:05月06日19时00分    

地  点:文学院报告厅(文科楼A座420)

讲座内容:

运用唐诗,是宋词创作中的一个常见现象。钱钟书先生批评它是盗窃。钟振振先生以为,对此不应一概而论。简单地搬用唐诗,固然不能辞“盗窃”之讥;但宋词中那些创造性地运用唐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优秀篇章,则属于“二次创作”,是以特殊方式与唐诗进行的写作艺术表演赛。

主讲人介绍:

钟振振,1950年3月生,南京人。1988年,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留校任教。1992年起任教授。199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生导师。

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古文献整理研究所所长。兼任国家留学基金委“外国学者中华文化研究奖学金”指导教授,中国韵文学会会长,全球汉诗总会副会长,中华诗词学会顾问,美国中华楹联学会学术顾问,中央电视台“诗词大会”总顾问、国家图书馆文津讲坛特聘教授等。

曾应邀在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台湾大学,以及美国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等海内外百十所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及社团讲学。业馀从事诗词、楹联、文言文创作,撰有《清华大学百年校庆赋》《瓮安赋》《重修南京夫子庙记》等数十件,勒石、铸鼎、镌刻、悬挂于各地。作品曾多次在海内外诗词、辞赋大赛中荣获金、银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