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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诗词背诵过级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08-03-14  浏览次数:0

 

古典诗词背诵过级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古典诗词作为古代贤哲诗人的情感文献,不仅是灵心善感的先贤诗人的心灵情感的诗化呈现,而且也是诗人人格魅力与诗学造诣的集中体现。诵读古典诗词,不仅可以增强本科学生对文学原典的阅读与体味,提高学生的艺术感受力,而且对学生增强对传统文化与诗词艺术的理解,提升品格修养,树立伟大的人格都有积极的价值意义。因此,文学院将在本科学生中开展古典诗词背诵过级活动,以促进本科生对经典名篇佳作的学习。

 

一、实施办法

1、筛选篇目:从古代诗词曲作品中精选500首名篇佳作,作为学生过级背诵的篇目。选篇注重思想情感与艺术水准兼顾的原则,以唐诗宋词为主体,兼及唐前与宋后诗词曲各种诗体形式。

2、确定级次:按照由易到难的原则,将五百篇作品每50篇划为一级,共划十个级次,作为学生背诵过级考核的依据。级次的确定要适应照顾诗体与时代的分布,由简到繁,由易到难,合理体现不同级次的梯度与级差。

3、将精选并确定级次的诗词曲作品的电子文档,挂到文学院网页上,以便学生下载诵读。

4、向全院学生发出积极诵读的倡议,督促学生踊跃参与。

 

二、考核要求

1、本活动自2007-2008第二学期开展进行,一年级(2007)全体学生必须参加,二年级以上学生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鼓励各年级学生积极参与背诵过级活动。

2、每学年中安排两次考核测试,第一次安排在十二月二十日前后的周末、第二次安排在六月二十五日前后的周末。

3、考核工作由中国古代文学教研室具体负责。

4、考核时,学生从每一级次中随机抽取10篇,全部准确无误背诵者,视为通过这一级次。过级必须按照由低到高逐级考核的办法进行,通过者颁发相应的过级证书。从2007级开始,古诗词背诵过级纳入本科教学计划,文学院本科生必须通过六级测试,学院为其记2个辅助学分,所过级次与综合测评成绩挂钩。达不到六级者,不能进入毕业审核程序。

 

三、奖励政策

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古典诗词背诵过级活动,学院实行背诵过级奖励政策。对于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并颁发一定数额的奖金。

 

 

    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0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