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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本科专业必修课授课规定

发布时间:2018-12-19   浏览次数:0


文学院本科专业必修课授课规定

 

 

   一、必修课性质

专业必修课是本科生专业学习的基础课,通过专业必修课重在使学生了解本专业各二级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为高年级的进一步提高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

 

   二、讲课要求

1、认真备课,规范讲授,讲出特色。

2、要做到知识传授的科学性、系统性、学术性,注重吸收学界新成果。

3、重视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自学能力和研究能力。

4、重视通过传授知识进行道德和审美教育,既教书,又育人。

5、研究教育理论,探讨更新教学方法,科学合理地运用新的教学手段与方法授课。

6、任课教师在第一次上课后,必须为学生批量指定参考书目。根据所讲课程需要适量安排学生作业或课堂考察。

7、严肃课堂纪律,严禁教师在课上接打手机,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拖堂。

8、任课教师不得擅自停课、调课,因事调课、停课或调教室须到教务办填写调停课申请表,由教务办统一安排。

9、积极配合教研室,做好教学研讨工作,把“说课”落在实处。

 

   三、考试工作要求

1、按要求及时做好课程考试的命题、评卷、分数录入和试卷管理工作。

2、及时做好试卷分析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