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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专业学术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50108

发布时间:2022-06-14   浏览次数:0

一 学科简介: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是富于活力的新兴学科,本学科硕士点于2006年1月批准设置,200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本学科现有教师6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2人,具有博士学位者5人,分别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已形成年轻化有潜力的学科队伍。自2000年以来,在《外国文学评论》、《外国文学研究》、《当代外国文学》《文艺理论与批评》、《外国文学》、《俄罗斯文艺》等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7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有比较文学与西方文学、比较文学与东方文学。本学科立足于中国文化的立场,在世界文化与文学的宏观背景下,以比较文学的方法探讨不同文化体系之间文学的内在联系和民族文学的特质。比较文学与西方文学注重对西方现实主义、现代主义与中国文学的比较研究;比较文学与东方文学注重东方现代文学的比较以及印度英语文学研究。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本学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立足河北,面向全国,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理想和职业信念,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备比较文学基本理论素养、世界文学知识基础和一定的跨文化研究能力,能够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新闻出版机构、政府机关从事教学或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2.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具有较高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学术素养。崇尚科学精神,能够较充分地掌握比较文学学科的历史、现状及新近发展。能比较准确地理解比较文学学科经典文献,比较全面地了解本学科重要流派及前沿动态;能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释、分析问题,具备独立收集、阅读相关资料并完成符合规范的学术研究的基本素质。遵守学术规范,严守学术道德。

(3)能够熟练运用一门及以上外语,分析外国文学及比较文学专业的外文文献。

(4)具备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具备分析和解决本专业问题的能力,具备独立进行本专业相关课题研究的能力。

(5)具备自我反思意识和终身学习理念。

三、培养方向与特色

1. 东方文学与比较文学研究,特色为中印文学比较研究。

2. 西方文学与比较文学研究,特色为生态文学研究与当代戏剧研究。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四年。

五、培养方式


1.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

2.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与教研室(或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硕士研究生的学习自主性和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

3.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2个学分,不超过40学分。

2.1学分一般为16-18学时,教学周为16周,第17、18周为复习周或课程论文撰写周,第19、20周为考试周或课程论文提交周。

3.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生课程学习一般安排2-3个学期内完成。

4.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程、学位核心课程、学位专业课程,学位课程成绩70分为合格线。非学位课程成绩60分合格线。

5. 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如下:

七、必修环节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设置要求

八、中期考核

为确保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硕士生在第4学期初完成中期考核,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本学科专业教师对硕士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开题报告等。中期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

九、毕业(学位)论文

1.选题和开题:硕士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一般安排在入学第4学期第5周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研究进度作出详细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后方可进行课题研究。

2.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作者应了解所研究方向的最新成就,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创新。论文撰写一般不少于1年。

3.论文写作的初稿一般应在第5学期结束前完成,经导师修改后按时将学位论文正式文本一式10份送交学院,逾期不交,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4.毕业论文撰写有关要求参见《河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细则》《河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编写规则》,以及学校、学院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等文件。论文的格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字数一般不低于3万字。

5.研究生必须学完规定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并完成学术活动或实习活动,获得相应学分后,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6.学位论文的审议和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第6学期,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8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请专家学者担任,其他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