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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字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代码:050103

发布时间:2022-06-15   浏览次数:0

一、学科简介

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是历史久远、专业基础雄厚的省级重点学科。著名语言学家赵荫棠、蒋善国、齐佩瑢先生曾于本专业执教,著名语言学家朱星教授在校执教并从事语言学研究30余年,孙崇义、王学奇、夏传才、苏宝荣等老一辈著名语言学者长期在校工作,为学科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该学科中青年学术力量强,学术思想活跃,科研成果丰硕。本学科现有教师19人,教授6人,全部具有博士学位,已形成了一个职称、年龄、学历与学缘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省管优秀专家”1人,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2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才2人。目前有在科研和研究生教育方面成绩突出。获国家图书奖辞书类一等奖1项,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在《中国语文》发表论文多篇。本专业1983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目前在校硕士研究生近百余人,所培养的研究生已有多人晋升为教授,成为校内外学科带头人。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立足河北,面向全国,在学科专业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或专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素质和潜力,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够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新闻出版机构、政府机关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具有坚定的政治理想和爱国情操,自觉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2.具有坚定的职业信念,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对职业价值有积极的认识和评价,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

3.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字理论素养,具备良好的专业意识,了解汉语言文字研究的学术前沿,掌握本专业的研究方法,恪守学术道德,具备从事教学与科学研究的能力。

4.具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学术交流能力,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

三、培养方向与特色

文字学,特色为汉字构形学与《说文》学研究,注重汉字形体与意义的综合考察,注重出土文献材料。

训诂学,特色为将训诂学与辞书学相结合,注重中古近代汉语词汇与词源学研究。

音韵学,特色为中古语音系统研究,在掌握音韵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注重提升研究生研究方法和研究能力的培养。

方言学,特色为注重对河北方言、方言语音、方言语法的研究,在方言调查的基础上,注重探讨方言的过渡性和层次性。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汉语言文字学为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五、培养方式

1.汉语言文字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

2.硕士研究生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参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3.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个人指导与学科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硕士研究生的学习自主性和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

4.硕士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硕士生的理论教学应采取课堂讲授和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教师在教学中应着重培养硕士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启发硕士生深入思考与正确判断,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注重对研究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培养。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汉语言文字学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2个学分,不超过40学分。

2.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程、学位核心课程、学位专业课程,学位课程课程成绩70分为合格线。非学位课程课程成绩60分为合格线。

3.教学周一般为16周,第17、18周为复习周或课程论文撰写周,第19、20周为考试周或课程论文提交周。

4.汉语言文字学硕士生课程学习一般安排3个学期内完成。

汉语言文字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说明:语种三选一填写:中文/双语/外文。

开课单位,公共政治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简写马院)组织授课;公共英语由大学外语教学部(简写大外)组织授课;专业课由培养学院(简写学院)组织开课,开课单位填写为“学院”;公共体育课由公共体育教学部(简写公体)组织授课;公共计算机课由计算机教学部(简写计算机)组织授课。

七、必修环节

汉语言文字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设置要求

七、中期考核

为确保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硕士生在第三学期末完成中期考核,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硕士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按照全面发展的要求,对照检查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全面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论文进展及科研创新能力等。中期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

八、毕业(学位)论文

1.选题和开题:硕士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一般安排在入学第3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研究进度作出详细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后方可进行课题研究。

2.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作者应了解所研究方向的最新成就,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创新。论文撰写一般不少于1年。

3.入学后第4学期,学位申请人要向中期检查小组全面汇报论文进展情况,一般应有两个以上完整章节的汇报。检查小组给出评价与指导意见。论文初稿一般应在第5学期结束前完成,经导师修改后按时将学位论文正式稿电子版提交学院,逾期不交,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4.毕业论文撰写有关要求参见《河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细则》《河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编写规则》,以及学校、学院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等文件。论文的格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

5.研究生必须学完规定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并完成学术活动或实习活动,获得相应学分,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6.学位论文的审议和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第6学期,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8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请专家学者担任,其他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