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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字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代码:050103

发布时间:2022-06-15   浏览次数:0

一、学科简介

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是历史久远、专业基础雄厚的省级重点学科。著名语言学家赵荫棠、蒋善国、齐佩瑢先生曾于本专业执教,著名语言学家朱星教授在校执教并从事语言学研究30余年,孙崇义、王学奇、夏传才、苏宝荣等老一辈著名语言学者长期在校工作,为学科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该学科中青年学术力量强,学术思想活跃,科研成果丰硕。本学科现有教师19人,教授6人,全部具有博士学位,已形成了一个职称、年龄、学历与学缘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省管优秀专家”1人,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2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才2人。目前有在科研和研究生教育方面成绩突出。获国家图书奖辞书类一等奖1项,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在《中国语文》发表论文多篇。本专业1983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目前在校硕士研究生近百余人,所培养的研究生已有多人晋升为教授,成为校内外学科带头人。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1. 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政治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讲究学术诚信,在专业上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创新意识和较高实践能力的高层次语言专业人才,具备较为深厚的汉语言文字专业素养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从事教学或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2. 基本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传统语言学与现代语言学的基本理论,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能够追踪学术前沿开展创新性研究。毕业之后能在汉语言文字学领域独立从事高层次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语料库运用能力。

三、培养方向与特色

1.汉语词汇学与辞书学研究   本研究方向的特色是:认真总结、发掘我国传统词义研究的成果,充分吸收、借鉴国外语义学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注重对汉语词义的民族特征与内部构成进行科学的阐释,将汉语词义研究成果应用于语文辞书编纂。在汉语词义学和辞书编纂理论与方法上提出系统的新见解,部分研究成果处于前沿地位,为汉语语文辞书的编纂提供了借鉴。

2.汉语文字学与训诂学研究   本研究方向的特色是在广泛占有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将传统文字学、训诂学理论与现代语言学理论方法相结合,将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结合,对传统文献词义、同源词、古文字进行系统的训释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3.汉语音韵学与方言学研究  本方向中的方言研究以河北方言的描写分析为基础,以比较为基本的研究方法,通过河北方言与其他方言尤其是毗邻方言的比较、河北方言内部的比较以及河北方言和近代汉语的比较,揭示汉民族共同语基础方言发展演变的规律。

4.句法语义学。本方向的研究特色是,运用现代语言学理论对汉语及其他语言的句法和语义现象进行较为深入的描写和解释,从形式、功能和认知等多个角度探索这些现象背后的制约机制,关注不同语言介面间的互动关系。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五、培养方式

汉语言文字学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

汉语言文字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组领导下的导师负责制,坚持导师负责制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系统、前沿的理论学习与广泛的社会实践相结合,注重因材施教,注重对博士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具体如下:

(一)博士生的培养分为课程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两个主要环节,并以撰写学位论文为主,重点培养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同时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学位论文知识结构的需要和个人实际情况,开设一些必要课程,拓宽博士生的专业知识。要求博士生重视科研信息,掌握学科最新研究成果,能够独立进行创新性研究。

(二)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培养工作的需要,组成以博士生导师为首的博士生指导小组,其成员一般由本学科和相关或基础学科专家3-5人组成,以体现知识结构的互补性。博士生入学后,应在指导小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课题研究方向与博士生的个人特点,制订出博士生培养计划。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安排应在博士生入学后两周内完成,并交研究生学院审核。要重视发挥博士点所在学院在培养博士生中的积极作用,为博士生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学院应对博士生的课程教学、开题报告、学术活动、指导小组的确定、培养计划的制订和执行、中期考核以及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等环节加以管理和检查。

(三)博士生课程教学可采用讲授、自学、课堂讨论、专题报告、写读书笔记等多种方式进行。提倡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为主的教学方式。教学中既要重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博士生的主观能动性;既要使博士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使他们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课程教学应注重实效,严格考核。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学术学位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不少于18学分,不超过24学分。

2.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程、学位核心课程、学位专业课程,学位课程课程成绩70分为合格线。非学位课程课程成绩60分合格线。

3.教学周一般为16周,第17、18周为复习周或课程论文撰写周,第19、20周为考试周或课程论文提交周。

4.汉语言文字学硕士生课程学习一般安排3个学期内完成。


汉语言文字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汉语词汇学与辞书学方向)

汉语言文字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汉语文字学与训诂学方向)

汉语言文字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汉语音韵学与方言学方向)

汉语言文字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汉语句法语义学方向)

说明:语种三选一填写:中文/双语/外文。

开课单位,公共政治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简写马院)组织授课;公共英语由大学外语教学部(简写大外)组织授课;专业课由培养学院(简写学院)组织开课,开课单位填写为“学院”。


六、必修环节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60分及以上为合格。

表4:汉语言文字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设置要求

七、中期考核

为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博士生在第三学期末完成中期考核,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博士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按照全面发展的要求,对照检查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全面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论文进展及科研创新能力等。中期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

八、毕业(学位)论文

(1)博士论文选题新颖,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内容有一定深度和广度;应在入学后第3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在职博士生延缓不得超过一年。开题报告由博士生在指导小组指导下在本学院范围内公开举行。开题报告要就选题的科学依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研究条件、技术途径和实施方案等做出论证,并提供已查阅的文献目录,通过后方可进行课题研究。

(2)学位论文在导师和指导小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指导小组应对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博士生应定期(一般每学期1次)向导师和指导小组汇报论文准备、撰写情况。

(3)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高低是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博士学位论文应显示作者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扎实的理论功底,具有独立从事科研的能力,学术观点应有创新性。

(4)毕业论文撰写有关要求参见《河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细则》《河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编写规则》,以及学校、学院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等文件。论文的格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字数一般不少于8万字。

(5)研究生必须学完规定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并完成学术活动或实习活动,获得相应学分,预答辩通过,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6)学位论文的审议和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第8学期,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8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请专家学者担任,其他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